清代穿鞋讲究与服装配套,朝服、吉服、常服、行服、雨服配鞋均不同。但非官非儒的老百姓则以皂(黑色)布鞋为主。底有布底、皮底,帮(鞋面)分尖口、圆口、方口。布鞋又分单鞋、棉鞋。棉鞋帮较高,比布鞋大,武汉人称作“棉靴”。棉靴有“蚌式”(又称“抱鸡母”)、“牛а靴”(鞋前有一梁突起)、“穿带子靴”数种。
劳动人民多穿芒鞋,以稻草、苎麻、零头布条编成,俗称草鞋、布草鞋。绅商富豪喜仿官靴制高底“镶鞋”,拜客、赴宴时穿着,显示气度不凡。武汉夏季炎热,木屐流行。取木板两块、窄皮或帆布带两条,一钉而就。穿上凉快,洗澡方便,只是走路时哒哒作响,噪音扰人。清代、民国初期的雨鞋是“钉鞋”(也称“油靴”),底上钉蘑菇状大钉,鞋帮为牛皮或厚布浸桐油阴干(反复数次)而制成,鞋不湿不漏。此鞋可套穿布鞋或棉鞋,入门脱屐不脱鞋,方便、保暖,只是钉鞋太重,行走不快。也有不钉铁钉而用木板做底,底根高度以在泥泞道路上行走时不湿鞋为准。
缠足妇女穿“弓鞋”,以适应缠足。鞋长仅3—5寸,鞋面绣花或作凤头形。旧俗以女子足小为美,提倡“三寸金莲”,叶调元的《汉口竹枝词》中有:“莲勾三寸月牙翘,一踹弓鞋态更娇,隔着画帘听屟响,文楸坪上玉棋敲”。此诗形容小脚慢走声如玉棋敲棋盘。辛亥革命后,“天足兴,纤足灭;放足鞋兴,菱鞋灭……”菱鞋即弓鞋。
婴幼儿穿“虎头鞋”,通常由外婆家缝制,也有亲友在婴儿周岁时馈赠。虎头绣于鞋尖,虎额上绣“王”字,以增虎威,俗以为穿此鞋可镇邪。也有穿“兔儿鞋”的,鞋尖如兔嘴,一对红球如兔眼,左右镶兔耳,后缀白缎带为兔尾,寄寓婴幼儿矫捷如兔。
民国时,盛行力士鞋、球鞋、元宝套鞋、帆布鞋、毡鞋、拖鞋等,只有鞋码大小之不同,而多无男女式样之分。也有从颜色、造型等方面分男女式的,如布鞋、皮鞋、皮凉鞋、高统套鞋等。布鞋一直是武汉市民最常穿的鞋子,且多是家庭妇女自纳鞋底,自绱或请鞋匠绱帮。
武汉解放后,草鞋、钉鞋渐趋淘汰。布鞋相对减少。也不再是自制,而是到商店选购。武汉有较大的布鞋厂10余家,且塑料底逐渐代替布底。
皮鞋最初是舶来品。光绪四年(1878年),汉口英租界开始有一个给外国人修理皮鞋的摊点。1890年,三镇生产少量的皮鞋。1900年,清政府在武昌创建武昌善技场,开始批量生产皮鞋、皮靴。民国9年(1920年),汉口有52家皮鞋商号和作坊,至1936年,有180多家,月产二三万双。
皮鞋用牛、猪、羊皮作面料,以橡胶、牛皮作鞋底料。颜色有黑、红、黄、白、棕、酱色等。样式有力士、橡筋、开口、穿花、方头、圆头、中筋、尖头、凉鞋、皮棉鞋、便鞋等。鞋跟有平底、坡跟、半高、全高等。
进入80年代,男式皮鞋向尖头发展,女式皮鞋向高跟演变。而既庄且谐,工、闲俱佳的旅游鞋、休闲鞋,又一领风骚,受到男女老少的青睐。
袜子在18世纪时,始取代包脚布,袜有“韤”、“罗袜”、“韈”3类,分别由布、丝帛、软皮缝成,随后出现线袜和生产线袜的作坊。道光年间,汉口就有“袜子街”。民国期间,出现丝光袜,有长有短,有松紧带袜、吊带袜。为使袜底经久耐穿,平常人家多以布绣底,绱于袜下。不少闺阁女子,在袜底上描花绣凤,或自用或赠亲送友。建国后,长统布袜受到冷落;60年代后,薄、软、短的各类尼龙袜形成主流;80年代后,女式袜越来越长,出现一种“裤袜”,黑、棕两色,长可过膝,与短裙配套,既显修长,又颇时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