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民间凡遇婚丧嫁娶、生儿育女、寿诞、乔迁等大事,亲朋邻里皆要备礼前往吊贺,俗称“行礼”、“行人情”、“送礼”、“随礼”、“上礼”等等。事前,事主应先向亲友报知办事日期,也有亲友主动向其询问日期的。倘若未向亲友报信,亲友即使不来,省了行礼费用,主人不但不能见怪,亲友反而会埋怨。民间称此为“落个便宜怪”。若亲友接信后未来,则是失礼,有时为此会断绝来往。在乡村,送礼之风尤烈,有时一家有事,全村皆动。
礼品的轻重多随亲疏远近及各自的经济条件而定。一般城市行礼重于乡村。婚嫁礼,近亲及邻里厚交者多送衣料、被面、现金等,远亲及一般邻里则送少许物件如暖瓶、脸盆、手绢、字画等。20世纪50年代豫北安阳一带有送烧饼油条之俗。有些地方的“婚礼”有送《白蛇传》、《天仙配》之类戏剧照片的。进入60年代以后有送毛泽东主席像片的,豫西乡村一直时兴送一幅写有吉庆语的红对联。丧事,乡村中近亲及邻里交厚者的吊礼以蒸馍、油炸食品为主,至亲如闺女则要再扎“纸扎”数件,也有送钱钞的。一般远亲邻里的吊礼,多为数叠纸箔钱,或送一幅写有哀悼之词的白对联。近年也有数家凑份子钱买六七尺或黑或白或兰的素色布挽帐的。城镇遇丧事,近亲好友多送钱钞或挽帐,死者工作单位或丧主工作单位多送花圈和挽帐。吊贺之礼有愈送愈重的趋势。礼金由70年代的三、五元增至数十元及近百元,经济拮据之家,常年为行人情礼而烦恼。豫南光山等地不送礼者被斥为“不会做人”,甚至因此而断绝来往。
主人因吊贺之事收了礼物,除宴请送礼者外,日后还须还礼。在乡村,无论喜事丧事,事毕,主人要将宴客所余食品挨门挨户分送乡邻一些,以示亲近和感谢。洛阳一带多在丧事后这样作,意为酬谢帮忙劳作之人。